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行政楼四楼钢构棚搭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行政楼四楼钢构棚搭建项目。
二、采购数量、质量(含人工、材料、税)
钢构棚(包天沟、地沟、防水)约300平方米
四周用铁皮做围墙,约200平方米
用料:顶棚纳米瓦:等于或优于4mm;立柱:铁质,等于或优于100*100 、 2.5mm;棱条:铁质,等于或优于80*40 、 1.5mm;过梁、围墙支架:等于或者优于60*40 、1.5mm;围墙:铁皮 等于或者优于1.5mm。
三、采购单位: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采购预算:5.0万
六、最高限价:5.0万
七、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按工商等管理部门核准分类,经营范围包括或涵盖本招标项目
2.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报价表(盖公章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八、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3 月 13 日至2024年 3 月 18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采购办)
3、方式:
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现场获取。
九、报价须知
1.报价方若有疑议,请于报价前咨询总务科(采购办)办公室,否则视为认同
2.报价为一次性报出并不得更改的价格
3.报价文件必须用A4纸中文打印,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附A4纸;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书恕不受理
4.成交方必须按报价时承诺履行合同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评定方式:招采方组织评定小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项目报价及方案、供应商资质,服务及报价最低等各方面情况,选择成交单位并与之签定合同
6.报价费用: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报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采方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12:00前将投标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交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采购办)办公室,不得以传真方式报送投标文件。
十一、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附:采购报价表
地 址: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联系人:龙科长 电话: 0718-5827581
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3月13日